2023 工伤待遇标准 长春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发布时间:2023-11-15 20:32 浏览:90

图片1.jpg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长春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重症转诊)
吉林大学第二医院(重症转诊)
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重症转诊)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医院(工伤医疗)
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六四医院(工伤医疗)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工伤医疗)
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第一临床医院(工伤医疗)
吉林大学口腔医院(工伤医疗)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乐群院区(工伤医疗)
长春市人民医院(工伤医疗)
长春市第二医院(工伤医疗)
长春市第六医院(工伤医疗)
吉林省一汽总医院(工伤医疗)
长春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吉林省职业病医院(工伤医疗)
长春烧伤医院(工伤医疗)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医院(工伤医疗)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医院(工伤医疗)
长春市宽城区医院(工伤医疗)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医院(工伤医疗)长春市绿园区人民医院(工伤医疗)
吉林省电力医院(工伤康复
吉林月潭康复中心医院(工伤康复)
吉林恩德莱康复器具有限公司(辅助器具配置)
吉林省假肢康复中心辅助器具配置)
四平市第四人民医院(四平铁路职工工伤医疗)
白城中医院(白城铁路职工工伤医疗)


本文由《优秀经办人 9612333.com》信息网整理发布,仅供学习及参考。郑重声明

在线留言

相关内容
  • 申报工伤待遇所需经办要件及说明
    ‌申报工伤待遇所需经办要件及说明注:因系统经办要求,涉及所有要件必须为原件,涉及银行卡或开户银行许可证的需提前查明银行行号。一、申请工伤医疗费手工报销所需材料1、认定工伤(亡)决定书(老工伤没有认定书的,可以提供工伤相关材料,如劳鉴表、老工伤纳入表等)2、门诊:现金形式支付的门诊票据、费用清单、门诊诊断或病历等材料(门诊病志、复写处方等)、C
  • 职工可以在两个单位同时参加工伤保险吗?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56号)第一条规定: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nb
  • 上下班途中摔伤哪些情况算工伤
    ‌近期,北方地区普遍迎来降雪。雪景虽美,但却苦了上班一族,包括北京、河北在内的多个省市由于降雪时间较长,造成路面湿滑、结冰,不少人在上班及外出途中摔倒受伤。那么,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因雪天摔倒受伤,算不算工伤呢?对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相关问题作出了解答。关于如何预防雪地受伤的问题,医疗机构也针对雪后易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温馨提示。问:上
  • 员工发生意外,工伤保险赔付后企业还需要承担费用吗?
    ‌对于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后大部分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大大减轻了用人单位的负担。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发生工伤事故后,企业还需要承担的费用有: 停工留薪期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一次性伤残
  • 吉林省 关于2023年度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吉林省实施办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7〕58号)的相关规定,经省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全省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相关推荐
热门内容
  • 【持续更新】多险合一 系统操作 整理常见问题
    一、目前窗口增员:1、合同2、身份证复印件(增加人员身份证复印件)3、社保增员表4、工伤增员表;二、减员需要:1、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2、社保减员表3、工伤减员表经办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办理业务手续是政务中心社保窗口}社保窗口更改企业法人:工商企业变更情况表+授权委托证明书+营业执照原件+长春市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申报表(社保工伤共用填写一份即可)+法人身
  • 吉林省新版多险合一操作系统智能客服
    单位针对在吉林省内首次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录入参保信息。点击新参保添加进入新参保信息录入界面。填入信息后点击保存,添加新参保信息操作完成。
  • 关于我平台首次搭建经办人知识考试平台操作说明
  • 医保开户,单位成立后,需在30日内到医保局办理单位参保登记。
    医保新开户单位成立后,需在30日内到医保局办理单位参保登记。新参保建户所需手续:1、《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填写相关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章;2、《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单位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5、单位经办人身份证
  • 2023年10月26日 推荐 【持续更新】多险合一 系统操作 整理常见问题 ……
    关注下自己的账期,工伤9月没有缴费,社保9月缴费的 不能全选一起核定。 补齐账期后,全选核定缴费。注意:1、每月按顺序办理业务,当月的业务经办顺序是当月的增员,当月核定,当月征集,当月缴费,到账之后当月减员。2、如果只核定了未征集,想撤核定直接撤。3、如果核定、征集了,想撤需要先去税务端作废,一个小时后网厅撤征集,一个小时后网厅撤核定,顺序不要错
  • 优秀经办人在线考试结业证书
  • ‌《吉林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办法》解读、案例
    本文分析和解疑异地就医、异地备案相关内容,案例说明报销比例等。本文公示至2023年8月31日,后转入会员文档。
  • 2023年7月长春市高校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拟发放名单公示
    依据《长春市高校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暂行办法(试行)》之规定,现就2023年7月符合申报条件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共计306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8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序号 姓名 企业名称 1 曲正 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
  • 2023年长春医保退休人员一次性补齐的标准
    ‌1、城镇职工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女工人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或60周岁,男60周岁),办理医疗保险身份变更,转为退休人员时,需同时满足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实际缴费年限最低为15年的规定。退休人员在2001年10月10日前在我市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为视同缴费年限。2、对于在2011年4月1日前已经退休的参保人员,由于参保单位关
联系方式
  • 0431-84334804
  • 13604443334
  • admin@ccxb.net
  • 邮寄地址:长春市宽城区东广街道黄河路2号,军宇小区 2#4-7 张先生
  • 致电时间 上午 09:00 至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