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待遇
  • 申报工伤待遇所需经办要件及说明
    ‌申报工伤待遇所需经办要件及说明注:因系统经办要求,涉及所有要件必须为原件,涉及银行卡或开户银行许可证的需提前查明银行行号。一、申请工伤医疗费手工报销所需材料1、认定工伤(亡)决定书(老工伤没有认定书的,可以提供工伤相关材料,如劳鉴表、老工伤纳入表等)2、门诊:现金形式支付的门诊票据、费用清单、门诊诊断或病历等材料(门诊病志、复写处方等)、C
  • 2023 工伤待遇标准 长春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2023-11-15
  • 职工可以在两个单位同时参加工伤保险吗?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56号)第一条规定: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nb
  • 上下班途中摔伤哪些情况算工伤
    ‌近期,北方地区普遍迎来降雪。雪景虽美,但却苦了上班一族,包括北京、河北在内的多个省市由于降雪时间较长,造成路面湿滑、结冰,不少人在上班及外出途中摔倒受伤。那么,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因雪天摔倒受伤,算不算工伤呢?对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相关问题作出了解答。关于如何预防雪地受伤的问题,医疗机构也针对雪后易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温馨提示。问:上
  • 员工发生意外,工伤保险赔付后企业还需要承担费用吗?
    ‌对于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后大部分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大大减轻了用人单位的负担。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发生工伤事故后,企业还需要承担的费用有: 停工留薪期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一次性伤残
  • 吉林省 关于2023年度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吉林省实施办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7〕58号)的相关规定,经省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全省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 工伤职工享受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等待遇,钱会不会定期增长?
    ‌《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和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每年调整一次。调整办法报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降低时,不予调整。
    2023-09-02
  • 长春市社保参保的工伤职工在外地医院开药,能不能报销?
    ‌长春市社保参保的工伤职工在外地医院开药,符合以下几种情形的,可以报销:1.职工在外地发生工伤,就近就急在外地就医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2.职工在长春发生工伤,本地医院治疗不了,经批准到外地就医,产生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3.职工在长春发生工伤,经初步治疗伤情稳定后,因家在外地居住,需要回家疗养,在《认定工伤决定书》下发前产生的医疗费用可以
  • 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社会化发放有关事宜的紧急通知
    ‌长春市工伤保险各参保单位:根据《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为切实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适应吉林省社会保险数字化转型需要,确保工伤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提高经办服务效能,现就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社会化发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一至四级伤残的职工工伤待遇都有哪些?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2、伤残津贴: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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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目前窗口增员:1、合同2、身份证复印件(增加人员身份证复印件)3、社保增员表4、工伤增员表;二、减员需要:1、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2、社保减员表3、工伤减员表经办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办理业务手续是政务中心社保窗口}社保窗口更改企业法人:工商企业变更情况表+授权委托证明书+营业执照原件+长春市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申报表(社保工伤共用填写一份即可)+法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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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针对在吉林省内首次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录入参保信息。点击新参保添加进入新参保信息录入界面。填入信息后点击保存,添加新参保信息操作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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