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五险一金】
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如何确定?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
养老保险关系从长春转到外地,需要什么手续?
将长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外地,首先咨询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入条件,判断是否符合,若符合当地转入条件,需先在长春社保部门办理暂停缴费手续,再登录国家社保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
市医疗保险局经办项目、办理手续
异地生育审批办理范围:参加长春市生育保险并足额缴纳保费的城镇职工和参加城乡居民保险的女性参保人。办理手续▲社会保障卡(医保卡)▲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围产期保健手册(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身份证正
我家医保法人变更需要怎么办理?
企业法人变更手续:1、《单位信息变更表》一式两份,盖单位公章;2、工商部门批准的变更事项文件。3、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办理地点:市医保局窗口(繁荣东
职工退休人员到医院看门诊报销比例是多少
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待遇:起付线:一个自然年度内,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市级)、三级(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分别为100元、200元、300元、300元。低级别医院去往高级别医院,起付线需要补差
生育津贴怎么计算 ?
生育津贴标准领取的单位上年度日平均工资:按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基数÷30×158天,取小数点后两位*158(173)天。生育津贴标准领取的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基数:按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基数,即职工生
长春市工伤保险系统 线下办理材料及流程
单位参保登记
办理材料:
1.《工伤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盖公章、法人章)
可在吉林省统一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ttps://wwccshbx.org.cn/)下载
2.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
新医保开户手续,单位参保登记。
1. 《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3.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4. 网签协议书盖公章(2&
《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建立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政策背景是什么?2021年4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提出改革职工医保个人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常用业务表格
个人基数调整批量填写说明:1、个人账号、姓名、调整前缴存基数、调整后缴存基数,此四列项目均为必填项;2、个人账号一列,填写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号,一般为10位或12位数字;3、姓名一列,填写职工个人姓
解读:《关于开展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
为让广大缴存单位及职工了解2023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相关事宜,现作如下政策解读:一、缴存基数调整依据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 51271
关于开展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各缴存单位: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相关规定,现就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缴存基数核定及上限、下限 (一)缴存基数核定 各
政策解读|《关于调整长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长住金管规字〔2022〕8号)
政策原文:《关于调整长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长住金管规字〔2022〕8号)一、调整背景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建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GB/T51
关于调整长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及职工: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支持公积金缴存职工改善住房条件,结合我市及省内其他市(州)房地产市场情况,经研究决定,对长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政策
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待遇提高了吗?长春医保为您算一算
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通知
吉林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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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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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长春企业薪酬系统如何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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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长春薪酬调查企业如何填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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